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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沈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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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归叹了口气,压低的红色帽檐下,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远处两个打闹地身影。良久之后,江钰和汪淼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,他才缓缓回头,融入到人流中。

    沈归随意找了一块阴影,直接坐下来,手里的一沓传单放在屁股旁边,然后摘下手套压在上面。

    以前他还会把传单垫在屁股下面,但是自从第一次裤子被传单染色后,他就再也不会这么办了。裤子再洗就该漏了,他可不舍得在穿坏之前再买一条。

    一瓶矿泉水,两个烧饼,就是沈归今天中午的午餐了。发传单是他暂时可以找到的收入比较高的工作,一天50块,见人给人,见车给车。

    但是,这些钱需要他除了下雨天,每个周六日都要发500单才行。

    沈归不是偷奸耍滑的人,如果像其他人那样,偷偷把传单扔到垃圾桶,或者随便扔的,早就没了这份工作了。

    人家派单的又不是傻子。

    “嗡嗡~”

    手机震动声音响起,沈归拿起电话,看了眼来电显示,然后就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,说道:“喂,色猪,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“没啥事,爷刚醒。”黄舍舒声音成熟不少,但是因为昨天熬夜打游戏,今天早上的嗓子有点沙哑。

    “爹最近真是太宠你了啊,都对我称爷了。”沈归笑着回道,打开矿泉水就开始喝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得到水分,这才敢把早上的汗出出来,不一会儿就开始顺着下巴滴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哈哈,沈归,你又出去工作了?”

    “嗯,还差100来单没发出去。”沈归把汗水抹掉,又嚼了一口烧饼,混着水咽下去,有滋有味,好像借肉吃酒一样。

    “中午我请客,老地方。”黄舍舒从床上下来,随便找了两件衣服,“唰唰”就穿好了。再走到鞋那里,从里面掏出袜子,放在鼻头闻了闻,然后直接嫌弃地扔到地上。

    他从衣柜里拿出一双新袜子,穿好后直接踩进鞋里,一手提着袜子,一手拉开门,回头吼了一声:

    “孙贼们,爷走了嗷~”

    他的三个舍友齐刷刷从薄被里面伸出中指,有个还把喝光水的空瓶对着黄舍舒丢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你这个人。”沈归摇了摇头,笑道:“小心晚上回去被打。”

    “那绝对不可能。”黄舍舒摸了摸自己头发,稍微有点油。他立刻转身回到宿舍,拿起洗发水,说道:

    “我先洗个头,马上。”

    “好,你先洗。我换个地方发传单。”就这么两句话的功夫,沈归已经将两个烧饼和一瓶矿泉水解决了。

    他收拾掉垃圾,从新戴好手套,临走前,又看向江钰两人消失的地方,随后叹了口气,迈步离开了这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海兰大学和燕皇岛大学的学生都找不到的小饭馆里,黄舍舒坐在靠窗的位置,就着花生米喝啤酒。

    沈归坐在他面前,帽子已经摘了下来。他的皮肤还像初中那样,不算白。但是五官已经长开,比初中时候要好看了一些,主要是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以前的沈归好像初出茅庐的谋士,锐气都藏了起来;现在的沈归多了些成熟与锋芒,却只是像挂了些许泥土的锄头,让人觉得踏实和有力。

    “沈归,你又提前吃了?”黄舍舒点了点桌子,上面只有一荤两素三个菜。他的神情十分不满,嘴巴歪得都要把啤酒罐子装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好不容易出来请你吃一顿饭,不用这么为我省吧?”

    沈归笑了笑,抬起手里的果汁,眼睛温和地看着黄舍舒。黄舍舒虽然不爽,但还是微微坐正,用啤酒罐与他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想为你省。”沈归抿了一口果汁,接着说道:“要是把你宰得狠了,下次我请你的时候,我一个月就要白干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。”黄舍舒的不开心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他主动抬起啤酒,热情道:“来,咱们走一个。”

    沈归笑着跟他碰了一下,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,掏出手机,把响铃模式从震动调成声音。这时,他突然觉得震动模式也挺好的,只是刚刚的时间太短了……也,太不引人注意了……

    “沈归,你和江钰的事情,考虑的怎么样了?”黄舍舒两只手臂趴在桌子上,眼睛里闪烁着勃勃‘野心’。

    “还没考虑好。”沈归缓缓摇动果汁,杯子里的旋涡是他内心迷乱的写照。过了一会儿,他突然笑着开口道:

    “色猪,你从初中到高中,高中到大学,这个问题你一直问到了现在,你不嫌烦吗?”

    黄舍舒抱臂在胸前,靠在椅背上,没好气地说道:“谁叫你一直没有个准确的答复呢?我就是这么一个执着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初中你说你和她只是同学关系,高中你说没时间谈恋爱,到了大学——”他用手指重重地敲了敲桌子,严肃道:

    “你总得做出决定了吧?”

    沈归抿起嘴,夹了一粒花生放在嘴里,嚼了很长时间,越嚼越苦。黄舍舒说的很有道理,这么多年来,只有到了大学,才有了些许自由,他是应该早早做出决定。

    但是,也正因为到了大学,半只脚迈入了社会。沈归才明白,有时候情感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,是十分脆弱的。

    “你说,我是不是应该放弃?色猪。”沈归过了很久,才憋出这么一句话。

    黄舍舒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当即喝道:“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胆怯!去追一个人,有这么难吗?”

    沈归叹了口气,抿了口果汁,突然发现,果汁竟然也是苦的!他缓缓摇了摇头,感觉世界充满了意外和无法避免的苦涩。

    “我这个穷小子,跟她差距太大了。丑小鸭最后能和白天鹅走在一起,那是因为它原本就是天鹅,我只不过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鸭子,江钰却是那一只天鹅。”

    “就算我们相恋,最终也不会走到一起的。”

    黄舍舒皱了皱眉,十分不同意沈归的观点,说道:“你想的太远了。有句话怎么说:不求天长地,只求曾经拥有。爱情,是没有贫富阻隔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渣男吗?”沈归顿时有些无语,他歪靠在椅子上,哭笑不得地说道:“你这种说法只是把一夜情换成了三年情,四年情,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妈妈从小就教育我:要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,对人,对事,都要认真。这种事情,我实在是做不来。”

    “额。”黄舍舒嗓子顿时有些卡壳,经沈归这么一说,他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别扭。但是一时间,他又找不到任何办法规劝,如果不劝的话,沈归和江钰就有些可惜。

    他是知道沈归和江钰互相之间有好感的,他可是观察了好多年了!

    “我说。”黄舍舒突然间灵光一闪,说道:“我说如果啊,如果江钰主动跟你表白,你接受不接受?”

    沈归坐直了身子,眉头几乎像螺丝钉一样,拧进了自己的额头里。他想了半天,想得口干舌燥,但是仍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像个男人,沈归。你不是有责任心吗?如果人家一片真心,你不想负责吗?”黄舍舒这话有点诡辩,毕竟感情这件事,不是强买强卖的——

    就算江钰付出了真心,其实沈归也可以委婉拒绝。

    但是这对沈归十分有效,也许他自己都没发现——他潜意识里,是想对江钰的真心负责的。

    或者说,他不愿意放弃,不愿意放弃那看似若有若无,却占了心里无数分量的感情。

    沈归突然一下子干了自己的果汁,但是仍旧不解渴,又把黄舍舒的啤酒干了。不常喝酒的他,脸瞬间通红。

    “我,我可能得找个挣钱多的工作。”沈归打了个酒嗝,胆气十足,而且认真地说道。

    黄舍舒顿时喜笑颜开,他从座位上窜起来,举起手大喊道:“服务员,麻烦再给我上三听啤酒!”